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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个侯府少爷,干起刷锅洗碗的活倒是一点也不生疏。
陆锡身上其实处处都透着一股违和感。
若说他矜贵,他却能一路被追捕至莲沼镇,身上多处负伤却处之泰然,夜宿凶宅也无一字抱怨。
若说他粗鄙,他那举手投足间的贵气又做不了假,哪怕他随便往门边一靠,动作都是极讲究的。
苏锦书干净的脑袋瓜想不了这么深,只是直觉他有点怪。
陆锡对上她的目光,靠着柴门懒洋洋道:“你瞧什么呢?”
落日已经烧红了半边天,暮色拥了上来,日光暗了下去,人的眉眼轮廓已经变得模糊。
书上的小字已经看不清了。
这本故事读到后半段,没了惊险刺激的桥段,红衣艳鬼开始与荒村书生互生情愫,落了俗套,苏锦书顿觉索然无味,合上了话本子:“我要走了。”
陆锡也拍拍衣裳站起来。
苏锦书道:“怎么,你还要送我吗?”
陆锡:“送你一道,顺便去买肉。”
苏锦书问:“你可有钱?”
陆锡在腰间摸索了一会儿,说:“有几个子儿,走吧。”
二人背着山头的落日,一道往东走。
苏锦书从前总是被人从背后捉弄,所以养成了习惯不愿走在前面,喜欢落后几步。
可陆锡脚步很慢很慢,两个人乌龟似的挪着,似乎都在抢后面的位置。
最终,陆锡伸手一指:“你先走。”
苏锦书问:“为什么?”
陆锡沉默不语。
苏锦书无奈依了他,走在前面。
陆锡不会从背后捉弄她,他安静的仿佛不存在,苏锦书一路上凝神,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到。
一路走过了偏僻荒芜的小路,到了人烟温暖的地方,苏锦书一回头,他人又不见了。
跟上次相送时一模一样。
苏锦书原地徘徊了一阵,四处找不到人影,只好独自走了。
陆锡靠在街角目送她远去,转身走进了一条暗巷,从巷子另一侧出来时,他身上披了块棕色的麻袋布,头上多了顶草笠。
他找到了那间卖肉的铺子,盯着来往的百姓看了许久。
黑豹可不是吃素的。
驯养一只成年的黑豹,每日必定要喂肉,大量的肉。
莲沼镇这尺寸之地,人口不过百户,谁家买多了肉,必定极惹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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