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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当事人不是特别在意,他拉开一张椅子,转身去厨房端来一碗新粥出来,得意的笑:“还好我有先见之明,诺,趁热喝。”
俞铮想说一句“你对这只鹦鹉客气点,毕竟打宠物还是要看主人的”
,可是话到嘴边,他问了另外一个问题:“你是怎么抓到它的?”
祁肆想也没想,直接从围裙口袋里抓出一把谷子:“食诱。”
行吧。
一闻到食物的香味,鹦鹉张开一些翅膀,悄咪咪的将头探出来半颗,偷摸打量着。
迎接它的,是祁肆的一指擎天:“小没良心的,本来都打算喂你了,结果上来泼了我一身,跟之前那只傻蛋鹦鹉一个样。”
正在吃粥的俞铮感到一道灼热的视线射来。
“不过你也真是,鹦鹉还要买个跟先前丢失的那只长相相似的,真挺恋旧。”
俞铮总觉得自己听岔了,他指指鹦鹉,打算为它挽回一点鹉生尊严:“你就没觉得它能当个传话筒吗?”
“它?”
祁肆一个眼神都懒得分过去,“比起传话,我挺怀疑它是怎么存活到现在的。”
俞铮也挺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。
毕竟这只鹦鹉一点传递消息的本领没有,搞事的能力却不带缺的,也难为他以前的主人了。
还有一个问题,俞铮想了几天,终于问出了口:“你现在还在盯梢?”
祁肆“嗯”
了一声,承认的异常干脆:“怕你跑了。”
所以这就是你每天天不亮,起床做饭的原因?中午送餐,晚上包下晚餐。
其余时间统统不在别墅。
你能盯出来个啥?
养胃吗?
后者不太好意思承认他在办公室偷摸看的《如何有效正确追男人的一百零一式》,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。
追人第一条:要想抓住他的心,就要先抓住他的胃。
追人第二条:要学会适当放手,欲情故纵。
追人第三条:不能让他时刻见到你,偶尔创造一些适当的相遇,保持一定的新鲜感。
等等,诸如此类。
祁肆花费一下午时间,从头到尾,一条条通读完毕,觉得自己能修炼成功只差最后一步——实践。
他一步三回头,深情款款眼神杀,留恋不已地关上车窗时,衬得俞铮像个在家乖乖等着丈夫打拼归来的家庭主妇。
俞铮不知道这人是打哪来的追人技巧,他也不想知道,甚至就连他临走时的背影,但凡远远望上一眼,就是对眼睛的不尊重。
托某人的福,这天晚上俞铮做梦时,误入一条狭长潮湿的胡同,污水顺着污浊摇晃的下水管道,沿着墙壁,浇在墙角边缘,苍蝇嗡嗡,另一面贴着花花绿绿小广告的墙壁下,一堆绿皮垃圾箱陈列着,腐臭味刺鼻,随风一吹,漫了整条街道。
俞铮对此头疼不已,将衣领往上提了提,外套拉链一路拉到底,将半张脸严严实实裹住,才肯踏步往里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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