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鱼神告诉我:“换做以前,我可以弹指一挥间就把它给解决掉,但是我现在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,你觉得我有能力收拾他吗?我的功力还没有恢复,现在只能靠你了。”
我说:“我有什么办法,我把我唯一感觉比较好用的鱼尾巴,已经交还给了你,然后你才会有这双翅膀。
刚才你的翅膀还差点把我的眼睛弄瞎了,你知道吗?”
鱼神已经不想跟我搭理,觉得我这个人无可救药,他说眼下最重要的就是怎么解决掉这个人,然后回城市救你师傅,还有广大的居民,这才是我们的任务,现在不要再做口舌之争了。
我说,我完全没有做任何的口舌之争,我现在就问你,你能不能解决掉它?解决掉它,我们可以保住一条小命,至于救不救他人,我现在已经不在乎了,我感觉我现在自已都快挂了。
鱼神说,你养过狗吗?
我说,狗我没养过,但是我对小动物还是比较喜欢的,但是你问这个东西去干嘛?
鱼神告诉我,把他当做一条狗,然后驯服他,这就是我们要解决的办法。
听到我俩荒诞不羁的讨论,面前凶神恶煞的白衣四足鬼显然已经炸了毛,好像我们对他一点尊重的意思都没有。
他又快速的奔跑起来,撞向了我们。
我和鱼神非常慌张,我一下子又跳到了这个八岁小孩小鱼神的身上,握着他的一对翅膀。
吓得不轻。
正是因为我这一举动,直接导致鱼神起飞非常困难,因为我已经把他相当于螺旋桨的东西给抓住了,白衣鬼向我们冲来。
千钧一发之际,我重视起了鱼神刚才的对话,要知道在之前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瓶可乐,并且把可乐给倒掉,留下一个空罐子,从而解决了我用狗尿来给自已降温的问题。
我把这件事处理的不错,但现在重点是:既然我能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可乐,那就意味着我身上还会有一些其他的日常食物。
这是非常合理的。
情急之中,我立马从上衣的口袋里又掏出了一根火腿肠,这东西是我关键时候用来保命的,虽然它营养价值不高,但以我的生活经验来看,火腿肠对付狗绝对是天衣无缝,天作之合。
于是我剥开火腿肠,用牙咬下了火腿肠的上方的一根小铁圈,剥开之后直接砸向了白衣四足鬼,那白衣四足鬼,似乎也拥有着狗的敏锐嗅觉,他立马停下了自已的四条腿、四只脚,朝着我扔火腿肠的方向扑冲了过去。
随着一声尖锐的叫声,他张开他的嘴,把火腿肠给叼住了,并且非常愉快的吃了起来。
吃完之后他又向我跑来,这时候我可以非常公开理直气壮的告诉他:“如果想要吃更多火腿肠肠,那你就得听我的话,作为鬼,你应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
现在你有了这一次体验一次让你终身难忘的体验,对不对?”
白衣四足鬼点点头,说“是的”
。
我说,“好。
这样,只要你听我的话,以后火腿肠有的是。
比火腿肠更好吃的东西,我还多了去了。”
于是我就收服了他。
等到白衣四足鬼像一只马一样,停在了我的跟前。
鱼神小小的眼睛,突然闪闪发光,似乎看到了什么他梦寐以求的东西。
顺着鱼神的目光,我也看到了那样东西,竟然是一颗长着绿毛的果子,在白衣四足鬼的口袋里面。
我问鱼神,这个东西有什么好处,让你如此的对他充满了关心。
我从来没见过鱼神发出这样的表情,这样的惊叹,这样的状态,他看着那个绿色的果子,甚至流起了口水,小孩子喜欢吃东西,这种心态我是可以理解的,那为什么他独独对这个果子充满这么大的好奇心呢?
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。
鱼神非常礼貌地问白衣四足鬼,“能不能把你身上的果子交给我?”
修为犹如凡人,防御却强得令人发指。以肉身硬扛天道神雷,坑死了天道化身,在沼泽毒气中睡觉,一觉醒来发现沼泽毒气都没了张缺在下张缺,今年十八,神虚大陆,四坑之首,最爱灵石,实力无敌,你要是看我不爽,丫的就来打我啊!...
南无思居然穿书了,谁能告诉她穿成无敌丑女怎么办?幸好她也有金手指,是个成长变美系统。肤白貌美大长腿,想要啥就有啥。系统商城开启,华服首饰化妆品,应有尽有。渣男太子还想娶她,呸,她才不嫁。自家有权有势,自己还变美了,想要啥男人没有。谁知道捡了个瞎眼王爷。王爷思思你是不是也嫌弃本王是个瞎子?南无思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哦。...
九剑齐聚破苍穹,一朝成神碎乾坤!重生百年前,身怀九剑魂,必当手持长剑,一剑飘忽,人挡杀人,神挡嗜神!曾经的屈辱,曾经的仇恨,曾经的遗憾,曾经的彷徨,这一世,且能覆辙?步天昂首挺胸,锋芒毕露,剑指苍天,只问一句逆天何妨?一剑裂虚空!岂不快哉?...
书中自有黄金屋,山下林立豪华城。自幼生在蜀山,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。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,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。至于魔法师?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!好了,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,去下一个城市吧!好的大哥哥!等等我!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,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。(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,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)...
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,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。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,嫁给男主后,得到回城的机会,果断抛夫弃子,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。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,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。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,她竟然嫌弃? 丈夫身材好,颜值好,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?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,有点把持不住了。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...
陈玄穿越洪荒,沉睡无数年,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。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,自称弟子。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,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。此后,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。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,但毕生所学,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。后土老师之下,圣人也是蝼蚁。鸿钧大怒瑶池,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?数年,瑶池归来道祖,我已拜入他的门下!鸿钧一口老血喷出!猝!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,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