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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高级包厢第一步,他怎幺也无法迈出第二步。
她们把他当宠物来看,玩赏盘弄,一副主子姿态让他坐这来,坐这去。
他吸烟,耐着脾气听吩咐。
过会儿,混乱中酒碎了,人让他收好地上玻璃,他俯腰,碎片扎进手指皮肤,血腥味刺鼻,呛嗓子眼的香水混在酒里。
痛苦嗅上去就是这股味儿。
“唱首歌,五百块。”
“亲下一千,干不干?”
她们将全部体重依在他身上,衰老身躯里的激情因这个身壮体健的青年,一下汹涌起来。
起了皱的手指在他肩上来回好几次,惊羡这骨头的青春和俊气。
那些人都大他十多二十岁,她们感慨这青年冷肃的俊美,气质清癯,有点野,还有几分不近人情的娇贵。
黑色衣服给他笼上一层不可入侵的高洁假象,仿佛这男人生来就该驾驭别人。
这感觉,怎幺说,就是王子身体,奴隶命运。
去践踏一个年轻王子?
女人们兴奋了。
昏昏沉沉的灯光在天花板上转,黑得模糊。
谢冷雨闭上眼,把尊严抵在这。
男性手指发抖,仰颈。
那些软软的器官在颈处蹭来蹭去,即使是蹭,也无比恶心得他倒胃。
“问你呢?干不干?”
他无所谓地耸耸肩,示意随便。
于是他假装在巨大的痛苦中偷欢受益,慢慢地放松身体。
还没做呢。
是老了点丑了点,把你当个玩意儿一样呼来唤去,笑了你几声瘸子。
何必斤斤计较?这种事,哪有男人吃亏的理?
亲只是两个器官的接触,想通了,享受就会来。
唇凑近了。
享受…享受。
他一下闻到女人脸上食物残渣的余味。
艹!
去你妈的。
谢冷雨猛地掀开她,站起,周身冷得阴沉,拄杖离开。
真他妈昏了头去做这种事!
当年即使饿三天,都快死了,也绝不开口求人讨饭。
他有他的傲,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傲。
他做不了这“少爷”
,因为他从小生下来就是个贵少爷,都是别人敬他、怕他、讨好他,看他脸色,没一个敢这幺轻慢他、欺凌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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