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蜜合色旗袍穿在孟婉秀身上意外合适,玲珑身段,肌肤赛雪,露出藕臂白得晃眼。
她的身子仿佛天生不该藏进普通的袖袄里,合该由旗袍裁剪出来。
只是旗袍的主人总爱低眉顺眼,有些怯懦。
故而,尽管孟婉秀身材顶好,远赛过其他女人,也没能将旗袍的优雅与媚而不俗穿出味道。
孟婉秀眉毛淡秀,眼睛如盈盈一痕水,长相偏古典美人,温婉端庄。
可这样的长相,放在时下来说,美则美矣,却毫无灵魂,不够时髦,也不够新派。
她不习惯穿旗袍,也不喜欢。
不过这是傅羡书头一次带她来上等舞场,他让她穿,孟婉秀只好听话。
傅羡书是她的未婚夫。
两个人婚约定在傅羡书十二岁那年,那时候,孟婉秀也方才九岁。
孟家是书香门第,祖上出过状元郎,在无锡是有些名望的,与傅家世交。
孟婉秀是家中最小的女儿,性子合名,温婉灵秀,知书达礼,因此很得傅羡书的母亲欢心。
两家父母作主,定下了这桩婚事。
以前讲得好听,她与傅羡书是金童玉女,门当户对的好亲事。
可现在潮流变了,这样的婚约改名叫“父母包办”
,是“封建”
的,跟孟婉秀这个人一样,顶不时髦,顶不新派。
这事放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足轻重,但不该与傅羡书挂上钩。
他留洋五年,知识渊博,讲外语没有一丝口音,回上海不到半年,就将傅家原有的纺织厂扩建两倍,又在最豪华的地段盘了个绸缎门面,专做上等人的生意。
孟婉秀不懂商道,只是听傅母有话学话,讲纺织叫轻工业,做不成大气候,傅羡书并不满足于此。
让路边的小叫花形容傅羡书,那也是现在新文化尖尖上的人,怎幺也不该跟“包办婚姻”
、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
这样的旧词挂上钩。
她的存在,对于傅羡书来讲,就是个笑柄。
孟婉秀不明白,他为什幺带她来这种场合。
他放她坐在黑丝绒沙发上,给她点了杯白兰地。
她不敢喝,并拢着膝盖乖乖坐着,像个蜜合色的玉雕像。
他在谈正事。
她不懂,就沉默。
身侧的傅羡书,穿着挺括的黑色西装,肩宽得像高高的山,看似英俊风流,唇边含着温和的笑,可黑漆漆的眼睛锋锐又凌厉。
他好讲话,也不好讲话,阴晴不定的,谁也拿不准他的脾气。
孟婉秀更拿不准了。
一个低情商,一个真小人,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。朝廷中暗流涌动,江湖上风云变幻,一场阴谋布局之下,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!...
王清歌穿越到平行世界,一名被家人赶出家门,又被女友分手的废物身上,并获得了娱乐逆袭系统。从此这个世界少了个废物,多了个娱乐天王,作曲天才,他的每一首歌总能让无数人闻之泪目。别人对他的评价,永远只有一句,那就是他到底被多少人伤过?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。在怎样的绝境下,才能写出如此伤感又动听的歌曲来。...
书中自有黄金屋,山下林立豪华城。自幼生在蜀山,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。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,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。至于魔法师?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!好了,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,去下一个城市吧!好的大哥哥!等等我!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,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。(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,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)...
现代SSS级研究员猝死穿越到大兴朝,身子一直体弱多病,养到六岁才被允许在地里捡稻穗,被晒的头脑发蒙的李景,觉得他这身体以后种地,有些悬,当即决定读书考科举,这他擅长,插秧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吧!第二年,彼时已取名李意卿的某人自诩身体康复,兴致勃勃要插秧。怎么脚痒痒的李意卿脑子里闪过不好的预感,从水里抬起脚。嚯只见一只黑色蠕动的水蛭趴在他的脚趾缝里吸吮着。啊李意卿...
风之萧萧,雨之寥寥,思之不见,佳人不还。进而繁华可见市井,退而幽静可品清茗,生活就是,尝尽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平淡后,还可以肆无忌惮的微笑。春梦随云散,飞花逐水流。我是平淡中的小人物,筚路蓝缕,踽踽独行,看官们,您在茶余饭后清闲之时,不妨点开这本书,听我给您讲段故事。...
为女友负债累累,却被背叛羞辱,本以为死定了,却获得了无上传承。至此改变人生,不仅美女蜂拥,权贵臣服,更是富贵滔天!曾经欺我辱我者,都将通通踩在脚下。医术,能救死扶伤,也能惩恶除害!...